依據《管理辦法》,提供安徽省智能工廠申報書或安徽省數字化車間申報書,附件材料按以下內容準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掃描件;
2.工廠或車間內,能夠反映智能制造建設情況和成效的,主要智能裝備、控制系統、工業軟件的購置清單(附件1),并提供與清單對應的發票原件掃描件;
3.能夠突出反映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建設情況的電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萬,張數不少于10張,并針對每張照片附文字說明;
4.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5.項目材料承諾書(附件2)。
回復時間:2023-05-26 17: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