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主體?!皵底诸I航”企業方向申報主體為近5年入選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數字化轉型領域相關試點示范的制造企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等,不接受聯合體申報。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和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方向申報主體包括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或其聯合體等,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發展能力。
(二)推薦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10個;各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個,且需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中央企業不占屬地指標,可直接報送,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部機關相關司局推薦項目數量一般不超過5個?!皵底诸I航”企業方向不占上述推薦名額,各推薦主體推薦項目數量不超過各自上述推薦項目數量的1/3。推薦項目須按優先級順序進行排列。
(三)申報條件。對于已列入前期同類試點示范的項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項目不可重復申報(“數字領航”企業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項目不可申報。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僅購買產品但未進行實質性合作的項目。
回復時間:2022-08-18 08: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