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安徽省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安徽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數據資源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安徽監管局
安徽省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行動方案
為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深化數據開發利用,大力推廣信用貸款融資模式,著力解決銀企信息不對稱、企業抵押物不充足和信用貸款占比偏低等問題,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降本,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1〕52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推進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建設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2〕299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2年底,力爭全省企業信用貸款余額超過1萬億元、占企業貸款比重超過28%,其中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余額超過6000億元、占中小微企業貸款比重超過18%,小微企業信用貸款余額超過3200億元、占小微企業貸款比重超過14%;新增小微企業“首貸戶”數量超過上年,引導普惠型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利率持續下降。形成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充分、融資服務功能健全的省市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信用信息共享清單數據歸集率達到100%,平臺當年發放的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占全省當年發放的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的比例超過50%。
到2025年底,全省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創新應用水平不斷提高,促進全省中小微企業貸款覆蓋率、可得性和便利度顯著提升,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余額占比逐年提升,小微企業“首貸戶”持續增加,貸款利率保持平穩態勢。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整合
1.健全信用信息共享網絡。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建成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省內唯一節點,接收全國平臺下發信用信息,歸集地方層面信用信息,負責省內信用信息共享。(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負責)推動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安徽省節點(以下簡稱省級節點)與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省黨建引領信用村建設服務平臺、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有關行業領域信息系統和市縣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等互聯互通,將省級節點打造成為“上聯國家、下接市縣、橫貫部門”的全省融資信用服務總樞紐,并融入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數據資源局等負責)2022年9月底前,各市依托本地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建立完善市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到2025年底,爭創5個“全國融資信用服務特色示范平臺”。(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以下各條均需各市、縣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擴大信用信息歸集共享范圍。根據《安徽省數據目錄編制指南》制定《安徽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單》,明確公共信用信息、融資業務需求相關信息、市場信用信息、企業自愿填報信息共享公開內容、屬性范圍、更新頻次、責任單位、完成時間等。不斷提高市場主體注冊登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司法判決及執行、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榮譽表彰、政策支持等公共信用信息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推動納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繳納、進出口、水電氣、不動產、知識產權、科技研發等融資業務需求相關信息在規定的時限內實現有效全量歸集。推動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運營機構與信用服務機構、大數據機構在信用產品、大數據資源和技術服務等方面開展合作,擴大市場信用信息覆蓋范圍。引導企業通過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自愿注冊系統,按照“自愿填報+信用承諾”等方式,完善資質證照、生產經營、合同履約、社會公益等信用信息。(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數據資源局等負責)
3.加快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步伐。發揮省級節點信用信息“上傳下達”樞紐作用,制定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接入規范、數據安全、授權管理等技術標準,同步歸集融資成效數據并上報全國平臺。(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負責)采取物理歸集、系統接口調用、數據核驗等多種方式將相關信息逐級歸集共享至省級節點,并同步匯聚江淮大數據中心。全國集中管理的信息,在國家層面完成“總對總”對接前,各地各有關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求先行歸集共享;省級層面集中管理的信息,原則上由省有關單位負責歸集共享,在省級層面完成對接前,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需求先行歸集共享;其他信息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歸集共享,2022年6月底前實現數據全量共享至省級節點。(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數據資源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負責)
4.優化信用信息服務。推動銀行、保險、擔保、信用服務等機構(以下統稱接入機構)接入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按照公益性原則,依法依規向接入機構提供基礎性和特色性信息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負責)對依法公開的信息,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應整合形成標準化信用信息報告,按照區域、行業等維度,提供基礎性信息服務供接入機構使用。對涉及商業秘密等不宜公開的信息,未經信息主體授權不得向接入機構提供原始明細數據,主要通過數據提供單位與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聯合建模等特色性信息服務方式供接入機構使用,或經信息主體授權后提供數據查詢、核驗等服務,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穩妥引入企業征信機構依法依規參與平臺建設和運營。(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數據資源局等負責)
(二)深化信用信息開發利用
5.完善信用評價體系。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聯合銀行等接入機構組建“信用評價互認聯盟”,根據地區經濟狀況和行業特點,建立完善中小微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對中小微企業開展全覆蓋信用評價,評價結果供接入機構參考使用,并同步推送至省級節點,在全省范圍內共享。接入機構入駐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后,應實時將企業信貸數據、企業信用評價結果等向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和有關單位開放共享。推動建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模型實驗室,鼓勵接入機構根據自身業務特點和市場定位,充分利用內外部信息資源,構建信用評價模型。(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數據資源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負責)
6.加大信用培育力度。各市按照“有信用、有需求,符合產業政策”原則,建立企業“白名單”機制,動態管理、逐級把關、按需推送。通過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提供信用修復及時提醒、信用政策精準推送、信用產品智能匹配等服務,提升企業合規經營理念。引導銀行、信用服務等機構將有信貸需求且暫未獲得融資的企業作為信用培育重點對象,提供信息申報、信用承諾、信用修復等咨詢服務,增強企業金融承載力。(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等負責)
7.提升接入機構服務質量。鼓勵省級銀行機構科學制定首貸、信用貸考核評價指標,合理擴大分支機構授信審批權限,適當簡化分支機構評審評議流程,提高貸款審批效率,推出覆蓋全省的流程線上化、對接自動化、風控智能化金融產品。促進銀行機構與各市政府簽訂信用融資示范城市共建協議,為平臺內企業設立綠色通道,簡化授信審批流程。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發量化風控模型,實現批量獲客、批量擔保,擴大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融資擔保費率。引導規范各保險機構穩妥開展保證保險業務,健全費率調控、風險分擔等機制。穩妥引入信用服務機構出具企業信用評價驗證報告,供金融機構交叉驗證。(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負責)
8.創新特色金融產品。完善全省綠色低碳項目庫,依托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暢通綠色低碳項目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低碳領域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大力推廣“稅融通”“科技貸”“政信貸”等政策類融資產品,推動財政貼息、風險補償、轉貸資金等政策在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兌現。推動各市、縣依托地方主導產業,構建基于信用信息的普惠金融服務體系,圍繞產業鏈核心企業,深入拓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做強“電力信易貸”“工程信易貸”等特色產品。推動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與財政、公共資源交易等部門業務系統互聯互通,促進“政采貸”“電子保函”等業務線上化、智能化。(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負責)
9.強化風險監測處置。推動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搭建全覆蓋、多維度、智能化風險監測模塊,加強對獲得貸款企業信用狀況動態監測,分析研判潛在風險并及時推送相關機構。推廣合肥市“線上賦強公證”模式,建設“網上賦強公證業務平臺”。建立中小微企業貸款“線上仲裁”機制和金融互聯網法庭,高效處置金融糾紛。推動各地依法依規開展惡意逃廢債聯合懲戒。(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高院、省司法廳等負責)
(三)保障信息主體合法權益
10.規范信息管理使用。推動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建立信息分級分類管理和使用制度,明確信息查詢使用權限和程序。依法依規追究故意或因工作失誤泄露信息的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信息主體有權免費查詢其在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上的所有信息,并可按照有關規定提起異議申訴和申請信用修復。未經脫敏處理或信息主體明確授權,不得對外提供涉及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的信息。鼓勵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與接入機構運用聯邦學習、多方安全計算等隱私計算技術,實現金融數據與信用信息的加密交互共享。(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資源局牽頭,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負責)
11.加強信息安全保障。督促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嚴格遵守企業實名認證、數據歸集共享等管理規范,完善應急處理機制。開展接入機構身份鑒別、安全審計等方面信息安全評估,提升信息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處置能力。推動接入機構全面落實國家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等規定,落實內部信息安全管理,遵守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信息管理要求,獲取的信息不得用于為企業提供融資支持以外的活動。嚴厲打擊借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名義非法獲取、傳播、泄露、買賣信息等違法行為。各市融資信用服務平臺按照標準通過評估后方可接入省級節點,接收全國平臺下發數據;接入后違反信息安全等規定的平臺,將被取消接入資格。(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資源局牽頭,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負責)
三、保障措施
12.加強組織協調。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數據資源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機制,做好與省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的銜接,設立工作專班負責推動相關信息共享,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省發展改革委承擔協調機制辦公室工作,聯絡各成員單位,負責加強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完善省級節點功能,統籌推進全省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工作。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推動皖企服務云平臺與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對接,組織有融資業務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在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開展對接活動。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負責推進省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建設,發揮平臺應用信用信息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作用,及時向省級節點報送信用信息應用情況和融資成效數據。省數據資源局負責保障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傳輸渠道暢通,發揮江淮大數據中心數據樞紐作用。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負責加大宏觀調控、指導力度,以信貸政策提升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可得性,開展企業信用貸款投放統計監測。安徽銀保監局負責推動金融機構接入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及時收集并反映銀行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實際需求,鼓勵金融機構加強金融產品創新,加大首貸、續貸、信用貸款投放力度,落實銀保監會關于小微企業貸款考核指標要求。各有關單位加快實現本領域相關信息系統與融資信用服務平臺互聯互通,推動信用信息應用服務。各市人民政府按照本行動方案要求統籌建立完善地方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做好本行政區域內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相關工作。
13.強化政策支持。省市優化整合現有數據資源,統籌信息化建設資金,對省級節點和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建設予以合理保障。(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數據資源局等負責)通過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開展制造業融資貸款貼息、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貸款擔保費補貼、科技型中小企業不良貸款風險補償等。(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牽頭,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負責)充分運用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支農支小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內企業的資金支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政策納入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通過信用信息共享應用再造業務流程,優化審批機制,實現融資政策申報網上辦、掌上辦、一次辦。(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負責)推進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與市場主體登記系統無縫對接,企業注冊時即接入平臺。(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14.做好宣傳引導。舉辦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現場宣講會,引導銀行、保險、擔保、信用服務機構等入駐融資信用服務平臺。開展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現場觀摩評估活動,選樹推廣示范地區、示范銀行、示范平臺。召開經驗交流現場會、銀企對接會,總結推廣信用助力中小微企業融資先進經驗、搭建銀企溝通對接平臺。充分發揮工商業聯合會、中小企業協會、地方行業商協會等作用,大力宣傳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創新做法。(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負責)
15.強化考核評價。將加強信用信息共享應用促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工作納入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省營商環境評價評議等范圍。建立跟蹤監測機制,定期通報信用信息歸集、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建設、激勵政策出臺實施、信用貸款融資等情況。完善金融機構服務地方實體經濟發展評價辦法和存貸款穩增長激勵政策,提高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指標權重,對貢獻突出、成效顯著的金融機構,在財政資金存放、企業債券資金托管等方面給予傾斜。研究制定全省融資信用服務平臺評價指標,對年度評價優秀的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給予政策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