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印染行業規范條件(2017版)》(工業和信息化部2017年第37號公告),加快印染行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推進印染行業綠色發展,提高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水平,適應生態文明建設新要求,根據《印染企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決定開展符合印染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公告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工業主管部門)組織本地區印染企業申報工作。
二、印染企業自愿提出公告申請,并如實填報《印染企業規范公告申請書》(附件1,以下簡稱《申請書》)等相關材料?!渡暾垥窇凑铡队∪酒髽I規范公告申請書填報指南》(附件2)進行填報并提供相應材料。企業必須全部滿足《申請書》附表三(企業符合規范條件情況自查表)各項條件方可申報規范公告。
三、企業申請材料中,涉及環保的情況提供2021年至申報時的相關數據及材料,其它部分情況提供2021年度相關數據及材料。
四、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嚴格按照《申請書》附表四(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表)要求,對申請公告企業的相關情況進行逐條核實(申請材料核查及現場查驗),并就擬上報企業2021年以來是否有超標排放、環境違法等情況函詢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上報申請材料時請將函詢情況附后)。
五、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將符合申報要求的企業申請材料(一式兩份)于6月20日前報我司。申請材料電子版發fzc@miit.gov.cn或刻錄光盤隨紙質材料寄送。
附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
2022年5月6日
(聯系人及電話:縱瑞龍 010-68205662)